原被告法庭上大打出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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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08:37 南京晨报 | |||||||||
石家庄讯8月19日,雄县法院开庭时,原被告双方突然拔刀相见,坐在旁听席上的原被告亲属也加入到打斗中。结果5人受伤,其中1人被刀扎中左腹。 当日庭审的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离婚案件。原告是女方董志领,她和丈夫辛鑫是一个小学的教师。董志领起诉离婚的原因是,2002年底她和辛鑫结婚,2004年3月生下儿子,因照顾孩子,双方老人发生不愉快。后来孩子在北京住院,婆婆家说她患有乙肝,让她回娘家后别
据当事人介绍,庭审时两名审判人员未在场,法庭也没有法警维持秩序。记者就此采访了城关法庭的吴庭长,据吴庭长介绍,本案是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3人组成合议庭,按规定开庭时应由3人共同审理,但由于法庭人手不足,只由一名主办人审理,没想到审理中会出现这种严重后果。(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