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误撞家人保险公司不赔此做法引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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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09:00 上海青年报 | |||||||||
新华社电南京的张先生开车快到家门口时撞倒了一位行人,下车一看竟是自己的妻子。妻子受伤住院花了几万元,买了保险的张先生便到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则认为张先生撞的是自家人,不属于他们的赔保范畴。保险公司的做法引起了争议。 南京一家保险公司车险部专业人士说,张先生得不到赔偿是因为他在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中,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通俗地讲,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
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的刘江说:“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况且在开车撞人的时候也不知道就是自己的老婆啊。”在银行工作的陆军说:“谁又不会故意撞了家人去骗保,家人应该在赔偿范围之内。” 南京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宇认为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只要不在车内,都属于第三者。因此,张先生是应该得到赔偿的。”吴宇律师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