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秘帐”新证据指李登辉核准经费运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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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0:10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8月23日消息 据港媒报道,8月23日“国安秘帐”案有新发展,台湾前“国安局长”殷宗文生前手札,经过鉴定证实笔迹和内容都为真。 台北地院审理“国安秘帐”案,前“国安局长”殷宗文生前手札被提出作为证据,经过鉴定确定是殷宗文字迹,其中清楚交代李登辉核可“巩案”经费,前“国安局”会计长徐炳强只是奉命行事,这份手札对徐炳强相当有利。对此李登辉的反应是“要查就去查,别扯
由于被告前“国安局”会计长徐炳强,一再辩解当初巩案800万美元的南非代垫款,拨交给台综院是奉上级命令办事,殷宗文手札中,也指出“巩案”经费是经李登辉核可,拨交台综院第四所全权运用,这份证据对徐炳强相当有利。 不过,李登辉被问到这个问题时,断然撇清。李登辉一直否认曾指示拨款,让徐炳强百口莫辩,如果合议庭采认殷宗文手札作为证据,案情可能出现逆转,25日台北地院开庭时,预料检辩双方将掀起一场激烈的证据攻防战。(潇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