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医疗腐败要点中药品回扣死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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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0:24 沈阳今报 | |||||||||
童大焕据近日央视《今日说法》报道,浙江省瑞安市查处一起药品回扣案,全院200多名医生中,就有56人卷入此案,涉案金额高达110多万元,而且各科室都有骨干医生收受了回扣。如果按卫生部不久前强调的,凡收红包、拿回扣的医生都将被取消行医资格,医院的工作将无法正常开展,甚至面临倒闭的可能。 一种观点认为医生收取回扣构成了受贿罪,另一种观点针锋相对,包括一些法学专家
难道我们真的不知道医药回扣的要害到底在哪里?医药回扣并不像官场上的行贿受贿,官员受贿,罪魁祸首在官员,不管官员是主动受贿还是被动受贿,官员始终都掌握着权钱交易的主动权。因此,在官场贿赂中,着重打击的对象是受贿的官员而不是行贿者。 而药品推销过程中的贿赂行为与官场上的贿赂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医药回扣问题上,主动权却在经销商!经销商拿着巨额回扣,一定能攻破医院的“堡垒”和各种近乎虚设的制度安排。这个医生不行,那个医生准被攻破;这个医院不行,那个医院准行;这个地方不行,那个地方一定可以。总之,生产厂家、经销商要把药品推销出去,就一定会采用甚至大量采用行贿方式达到目的。在行业内,这已是公开的秘密。有些时候做得经销商自己都胆战心惊,担心自己再做下去会前功尽弃全军覆没。 由此我们得知,医药回扣的罪魁祸首不是医生,而是以回扣作开路先锋的药品营销方式,是药品经销商和厂家。而在药品推销的长长“食物链”上,有厂家、药品代理商、经销商、各地药监部门、物价部门等等。他们都在这个过程中分得了一杯羹。比如,贵州圣济堂制药厂生产的盐酸二甲胍片成本不足5元,政府的最高限价居然是46.8元,836%的利润率;山西恒大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络血宝注射液,企业给经销商的实际供货价是2.10元,可物价部门给其定的零售价是14.50元,将近600%的利润率。其中的猫儿腻在哪里? 把药品回扣的打击重点放在医生和医院身上,说轻点是柿子专拣软的捏,说重一点是转移视线回避矛盾。药价过高、药品回扣的关键问题不在医生和医院身上,而在药品生产和经销的厂商、药品监管部门和物价部门身上!有没有自由竞争,是不是药品过关都要“留下买路钱”,是不是既然留下了买路钱,对虚高定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把药品回扣的关键要害搞清楚,要搞清楚它的犯罪实质其实不难。药品回扣犯了什么罪? 犯了商业贿赂罪,这应该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里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对于药品厂商(包括进口药品),一旦发现其商业贿赂行为,给予重罚直至将其逐出市场,药品回扣的问题一定会收敛得多。医生因为制药公司的关系,开一些本来不需要或者是不必要如此昂贵的药给病人。并不属于他个人的“技术权力”,其商业受贿行为同样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再考虑一个小小的技术问题:全国6700多家药业企业,200多万执业医生,监督哪一个更容易?反医疗腐败的矛头应该掉转过来,用在真正要害而且容易监督的地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