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强化“12369”环保热线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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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0:49 中国环境报 | |||||||||
日前,河南省焦作市环保局出台《焦作市“12369”环保应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12369”热线工作。 焦作市是河南省最早开通“12369”环保热线的城市,也是最早将热线直接开通到县区的城市。自2002年5月20日开通至2004年7月底,共受理群众有效投诉(举报)5420起。但是,长期以来,受主客观条件影响,部分案件查处效率低下、查处质量不高,投诉群众不满意
《管理办法》突出强调“12369”为“应急”热线,对“接(话)、转(受理件)、查(处)、反(馈)”的各个环节均提出了时限要求,即电话振铃响3声内接话,5分钟内将受理件交承办单位,执法人员25分钟内赶到现场(投诉在中心城区的),24小时内调查清楚,法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并随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中心和举报(投诉)人反馈。 同时,《管理办法》明确指出,热线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领导带班制,对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及重复举报(投诉)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和领导现场办公制,单位领导要亲自过问,现场督办。同时,建立重大事件的统一协调指挥机制。 《管理办法》还明确市应急中心对重点投诉实行回访,上级环境监察部门负责对下级部门实行稽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热线工作的效能监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和通报制度。同时,将热线工作纳入系统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和单位年终考核、评先评优、行风评议等挂钩,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等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