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艾滋病犯罪”第一案始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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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1:08 《法制播报》 | |||||||||
《法制播报》8月24日播出了节目《安徽“艾滋病犯罪”第一案始末》,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2004年5月27日,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绑架案。这不是一起普通的绑架案,此案成为安徽省"艾滋病犯罪"的第一案。利辛县是我国艾滋病的重灾区之一,全县艾滋病患者有近千名,其中有一个叫陆吉付的艾滋病患者,近年来利用自已患有
地点:2004年7月14日安徽省利辛县刘家集乡陆楼村陆石桥庄 解说:这个孩子叫陆景瑞,今年14岁,母亲在他4岁那年就离开了他,之后小景瑞和父亲相依为命。 陆景瑞:(哭泣的孩子) 我要我爸爸回家。 解说:但今天小景瑞的父亲也不能在他身边了,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在2002年,小景瑞的父亲陆吉付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陆吉付的母亲代玉真:不都是卖血得的病嘛。 解说:在陆吉付被查出患病后不久,丧失了劳动能力的他对生活也丧失了信心。然而在消极了一段时间后,陆吉付却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 解说:2003年8月,陆吉付伙同另一名艾滋病患者吕霞,将村民李云霞骗到一所小学的办公室里。并非法拘禁达一个星期之久。 采访受害者李云霞:得给就是说两万块钱,他说,给了钱就算了。他说如果真不拿的话,意思他就威胁我后面有个大鱼塘,他意思就是说恨不得把我剁了喂鱼去,就是这样讲的,他不让我出去 不让我活着走出那个办公室。 解说:在吕霞和陆吉付的要挟下,李云霞与家人取得了联系。在其家人送去一千元后,李云霞才得以回家。有了一次成功的生财经历后,陆吉付变得更加肆无忌惮。2003年10月,陆吉付伙同其他几名艾滋病患者,将安徽省蒙城县作生意的李庆好诱骗到了刘家集乡陆石桥庄。 受害者李庆好:到庄里头二话没讲,劈头就打。我跟他讲,你别打,有啥就讲。 解说:对李庆好一顿毒打之后,陆吉付一伙露出了狰狞的一面。 受害者李庆好:一开始他讲最低不能低于两万块钱,叫你来这里,就是想问你要钱。 解说:据受害人李庆好说,陆吉付等人以患有艾滋病为要挟,说如果不给钱,就把艾滋病传染给他。恐吓之下,李庆好只好与家中取得了联系。 受害者李庆好:你马上不给我钱,到天黑,我就让你和我一起睡,我从哪儿弄点血,加在你身上,你就有艾滋病了。你就不能活了。 解说:迫于对艾滋病的恐惧,李庆好家人最终送去了几千元,一次次的得逞后,陆吉付便开始在周边地区,寻找目标敲诈勒索, 2003年12月15日晚,陆吉付纠集一伙人来到陆楼村闫应龙家。 受害者闫应龙:闫应龙:他问我要钱,半夜十二点,我睡了,他问我要一万块钱,不给一万,他就跟我讲,马上就来打你,这十几个人都来找我,都要打。最后没办法了,托人去到那里,拿七千块钱算了,七千块钱已经到他手里了。 解说:(字幕)2004年2月26日,利辛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陆吉付正在利辛县的周集村实施敲诈。民警迅速赶到周集村,并将陆吉付当场抓获。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纯青:他这时候就开始说,他家里有小孩,还有一个母亲没人照顾,因为他自己是单身,说他又是艾滋病人,又活不太长,让我们不要和他一般见识,就是放了他,下回他不干了。这时候我们坚持还是要把他带回来。 简介:王纯青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199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03年当选"江淮十大杰出青年" 解说:王纯青告诉记者,当时正值中午,周集村赶集的有近千人。看到陆吉付被抓,群众争相前来观看。平时耀武扬威的陆吉付,此时觉得丢了面子,眼看自己逃脱不了,于是便开始拼命反抗。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王纯青:这时候他突然就开始大喊,反正我是活不了了,怎么都是死。这时候就开始抓、咬,当时这地方烂了一块,这个地方烂了一块,这手上抓的都是印子。这时候他看一样还是挣脱不掉,就滚到地下,他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他躺在地上,头一歪,他朝我腿上咬了一下。 记者:他在用手抓你们,咬你们的时候,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王纯青:这个怎么说呢,每个人都知道,这种行为有可能被感染上艾滋病,对吧。但是当时围观的群众很多,他们就眼睁睁地看着公安机关到底能不能治得了艾滋病(嫌疑)人,这就是警察的形象,。 解说:据派出所的民警介绍,陆吉付敲诈勒索,强行索要钱财的行为早已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 盛家政:艾滋病患者陆吉付多次伙同他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在我们掌握大量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决定对陆吉付实施刑事拘留。陆吉付,绰号铁蛋,安徽省利辛县刘家集乡,陆楼村陆石桥庄村民,36岁,艾滋病患者。 犯罪嫌疑人陆吉付:那是因为我得了艾滋病,去问人家要钱 人家才害怕我,如果不得艾滋病,人家根本不怕咱。 民警:就这个理由去问人家要钱? 陆吉付:嗯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行动队队长 朱晓莉:主要就是对生活比较消极,认为公安机关,他有这种病,不能怎么处理他,慢慢地逐渐地一次一次地敲诈勒索,能敲诈成,别人一听说他是艾滋病人,就好像对他不敢怎么样。 解说: 2004年4月23日,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陆吉付犯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和妨碍公务罪,向利辛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4年5月27日,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一审判决。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法院审判长 张强:我们最后合议庭评议过认为,以被告人陆吉付犯绑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五千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千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犯妨碍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一万元。 解说:犯罪嫌疑人陆吉付一案的审理,在当地也引起了很大反响 受害者李庆好:抓起来很好,他那人天天不干活,整天胡搞。 受害者:我长这么大,今年六十多岁了,我没见过这样的人,这是头一次。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王纯青:艾滋病人是一个弱势群体,社会需要关心他,照顾他,但是他毕竟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他不能把自己的痛苦这个强加于别人身上。 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人陆吉付:我家里还有一个小孩。 记者:家里还有一个小孩是吧? 陆吉付:嗯。 记者:想不想孩子呢? 陆吉付:想啊 解说:在陆吉付被判刑后,记者走访了他所居住的陆石桥庄。 村民:他是家庭穷的,带着一个孩子,老婆没在家,老婆没有了。 解说:当地村民告诉记者,陆吉付的妻子十年前离开了家,陆吉付带着儿子小景瑞生活,在被确诊感染上了艾滋病后,让原本拮据的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记者:他是什么时候卖血的? 陆吉付的母亲代玉真:他十七八岁就开始卖血了。 记者:他干吗要卖血呢? 代玉真:他卖血得点钱,穿穿吃吃喝喝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一个人的社会境遇,不能作为他违反法律的一个前提,或者是作为他违反法律的一种借口和理由,他没有想办法去创造一些条件,自己自食其力, 解说:从村民中记者了解到,陆吉付所在的村庄约有290人感染上艾滋病病毒,村里几乎每家都有病人。尽管政府部门定期发放补助 发放药品,但是,由于医学知识和心理救助的的的匮乏,一些患者仍处在生存困境之中,恰恰是这种困境,极容易导致他们自暴自弃,甚至走上极端,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宽容本身也就反映出法律本身是人道的,执法者本身也有一种人道主义的精神在里面,但是宽容绝不是把放弃法律原则作为前提的。所以在法律上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机制来打击这种犯罪。 解说:由于艾滋病患者的犯罪行为频繁发生,当地政府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2003年12月31日,利辛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成立了全国首家打击利用传染病违法犯罪行动队,加大了对其打击力度。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察员盛家政: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判刑两人,还有批捕在逃两人。 解说:由于艾滋病的特殊传染性,对于这些人的关押问题,当地执法部门也存在一定的困难。特别是随着当地警方打击艾滋病犯罪力度的加大,可能有更多的艾滋病犯人被收监,关押成本也将随之提高,这让当地的执法部门有些力不从心。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纯青:我们这个地方经济发展是比较落后的,拿不出钱来针对艾滋病犯人这一块采取相应的措施。 解说: 2004年7月6日,在抓捕犯罪嫌疑人陆吉付时被咬伤的王纯青,经利辛县防疫站检测,没有被感染艾滋病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在惩戒过程中,在执法中,我们面临的问题我们必须制定出相应配套的制度,比方说在对他进行收监的时候,如何进行管理,对于这种问题怎么去解决,国外也有一些例,比如美国阿拉巴马州里面它有一些规定,就是它在监狱之中设立一个监狱,我们就称为狱中狱。比如像武汉,设置一个单独的监狱这既是对犯罪行为的一种惩戒 一种威慑,同时也是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艾滋病患者的违法犯罪活动,是一个新出现的社会问题。我们应该重视专家们的建议,法律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来不断完善,以便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利用传染性疾病进行违法的犯罪嫌疑人。(8月24日北京播出) 《法制播报》北京地区中国教育电视台3套 周一至周五19:30首播,次日14:30重播 新闻线索请拨打010—84720124 相关专题:中国积极防治艾滋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