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招生不得玩“猫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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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1:3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民办学校向学生提供安置和推荐就业的招生承诺,在学生报名入学前,必须明确告知学生在何种情况下不能安置或推荐就业。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该局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规定将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客观、准确,并报经审批机关备案。学
规定还要求,民办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偿集体补课,必须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不可擅自删减、增加课时,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利用上课时间参加社会上的庆典活动。 同时,民办学校应坚持诚信办学,建立健全学校信用档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严重不诚信的民办学校,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乔启明 蒋勇)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