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首设“难度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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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1:45 温州都市报 | |||||||||
叶慧媛 曾瑞华 本报讯“难度系数”常见于体育竞技中,这一概念最近被巧妙地运用到我市机关绩效考核办法中:在相关考核中,分别设定“难度系数”、“质量系数”和“工作量系数”。据悉,今年的考核还将要求不达标单位负责人作出检讨。
体育界中“难度系数”是借以表示某些项目的运动员完成动作的难易程度,在《市级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中,也根据机关单位重点目标和职能目标的难易程度和完成情况不同,分设三种“系数”。比如某机关单位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目标计划,或完成定量目标超10%以上,质量系数为1.4;如果完成质量目标不足10%,质量系数则只有0.6。如果其工作在全国具有开创性或领先性,大量投入完成的重点工作其难度系数为1.6,一般的系数只有1。承担市委、市政府重点目标越多,完成工作目标越好的单位,其得分将越高。 市机关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的考核办法更加突出重点目标,更注重量化机关绩效,分出档次赋予相应分值,使得考核不再只是“走过场”,而是使它成为推动我市建设效能型政府的一个具体动作,实实在在提高机关单位办事效率,最终让群众满意。 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包括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等。 据悉,今年将首次把考核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对“完成重点目标优秀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目标考核告诫单位”、“目标考核不达标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其单位主要负责人需在有关会议上作出检讨。叶慧媛曾瑞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