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沦为阶下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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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1:45 温州都市报 | |||||||||
珊锋 璐法 本报讯温州市荣信物业租赁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林瑞深,在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期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510.956万元,并虚报注册资本,近日被鹿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经审理查明,1995年9月起至1999年4月,林瑞深担任温州市荣信物业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时,与总经理金秀(已判刑)一起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明知其公司不具有吸收存款的主体资格,还通过熟人介绍等手段,设置内账,以月息0.9%到1.5%不等的高息,先后非法吸收338人次的社会公众存款,共计3510.956万元。该公司将吸收的公众存款用于向社会办理物业租赁业务和向私人及单位非法发放贷款。截止1999年4月,经审计部门审计,该公司尚有融资应收款2032.28万元未收回。该公司清算小组通过各种途径已收回款项582.89万元,另有744万元的债权已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结清。另外,1996年12月,在林瑞深的提议下,该公司在实际资本为人民币588万元的情况下,还采用将在账面上转借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及虚增股东股金数额等手段,骗取验资报告,并以此取得了注册资本人民币1018万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据悉,案发后,被告人林瑞深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了相关的犯罪事实。珊锋 璐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