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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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1:5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顾荣实习生辛仪肖飒)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从9月1日起,铁路异地售票每张客票可收取最高不超过5元的手续费。 1998年以来,部分铁路车站试行异地售票业务,受到了广大旅客的欢迎。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决定批准铁路运输企业适当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铁路运输企业收取异地售票手续费时,必须向旅客出具由铁路局(分局)统一印制的“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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