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贫困者申请法律援助可享受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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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2:17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申请法律援助的贫困公民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对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城镇按当地确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农村已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按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尚未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按国家确定的农村人口低收标准执行;因自然灾害、伤亡
据了解,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并给予减免服务费用的一项法律制度,是体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保障所有公民都能公正、平等地得到法律保护,实现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措施。省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可成立相应的法律援助组织,但须报省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对社会团体成立的法律援助组织不得以法律援助名义从事有偿服务。对法律援助人员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时的办案补贴,标准由省司法厅与省财政厅一起,参与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核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法律援助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执业律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5件。 温蓉(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