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报药费最高达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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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5:33 法制晚报 | |||||||||
11万丰台区农民9月份起可报销医药费报销比例最高为55% 恶性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等大病、慢性病也纳入医保范畴 本报讯(记者汪红通讯员钟媛媛)记者昨天从丰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得知,丰台区已有11万多农民参加了 合作医疗保险,占全区乡镇总人口的71.8% 。从9月1日起,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丰台区今年为群众办的40件实事之一。以户为单位,农民每人每年出资40元,市、区、 镇和村补助75元的方式参保,每个农民每年最多可报销医药费用5万元,报销比例最高达到55%。 自5月21日此项目启动以来,目前已筹措保险资金1700多万元,参保户数达到4万余户。 据了解,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不同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将一些大病和慢性病也纳入医保范畴,不排斥患有 恶性肿瘤、尿毒症、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的农民参保,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看病的负担。 新闻链接 外地农民工可报医疗费 据新华社电从今年9月1日起,外地农民工将正式加入到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之中,这就意味着外地农民工在 京打工期间患病治疗将按规定享受到报销医疗费的待遇。 北京市日前已经正式颁布了《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外地农民工纳入医疗 保险统筹基金和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报销范围是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 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