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增加条款严禁非法采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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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23:3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23日电 正在审议中的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增加有关条款,禁止非法采集血液,以防止血液和血液制品成为传播传染病的途径。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23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时表示,修订草案规定,采供血机构、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应当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生产和使用严格管理。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血液和血液制品是
胡光宝说,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目前我国艾滋病防治的形势很严峻,本法需要对艾滋病的防治专门作出规定或者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再次研究,建议在本法中增加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