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任院长前“腐”后继纷纷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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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3:47 北京晨报 |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在短短几年内,已连续三任院长“栽”在了“院长”的岗位上。现已退休的院长王朝阳在任期间先后收受贿赂10余次,款物折合人民币7万余元。第二任院长李昭国先后收受他人贿赂款物5.58万余元人民币。第三任院长张斌上任仅几个月,就收受贿赂4.1万元。三任院长相继落马,揭示出医药腐败的种种黑幕以及药品市场秩序混乱的状况。
1996年初,王朝阳担任渝北区人民医院院长之初,曾以医术精、医德高享誉渝北区,拒收上缴的钱物达十几万元。而从1999年到2002年,王朝阳利用职务之便,在发包医院集资房、高档病房、住院部大楼维修等工程和购买药品中,收受好处费7万元,直到今年3月5日被逮捕。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第二任院长李昭国于去年任渝北区人民医院院长,曾因医术高明被誉为渝北区的“李一刀”,但也未能摆脱金钱的诱惑,利用职权先后收受供药商好处费4.4万元,价值6500元的物品和付费旅游5340元。今年2月21日,李昭国向纪委投案自首。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第三任院长张斌上任后采取了压缩药品供销公司,重新确定药品供应商的措施,接受药品供应商的“进贡”。曾先后收受为该医院供药的安徽仁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巨琪药品公司等好处费约2.5万元。此外,张斌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个体医生好处费9000元。今年7月30日,张斌投案自首,渝北区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 三任院长为何都前“腐”后继以身试法?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认为,在当前药品市场秩序混乱的情况下,药品商为打开供货渠道,最直接简便的方法就是花钱行贿,这已成为医疗系统的“潜规则”。作为“一把手”的院长往往是各种药商“重点进攻”的对象,加之又缺乏监督和制约机制,单凭院长个人的道德修养很难抵御诱惑和“潜规则”。此外,一些医院的药剂科、药房主管也是药商行贿的重点人物,一些大医院的主任医师开药时,也会收到药品供应商给的回扣。新华社记者黄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