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民工讨薪5320万农民工要增强维权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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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7:15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8月23日讯 4天前,东平农民杨明胜打电话向省劳动监察部门道谢:包括他在内的69名农民工终于拿到被拖欠的10万元工资。对于家乡遭受涝灾的他们来说,这钱可真救了急。 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已查处7000多起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7万多名农民工喜获拖欠工资及补偿金共5320万元。
杨明胜等今年2月参加了某工程公司在山西吕梁的项目施工,之后却迟迟拿不到工资。在向多家单位反映都没有结果的情况下,8月2日,他们举报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人员找到有关企业负责人,核实情况,并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监督处的程耀武介绍,现在还有不少非国有单位尤其是建筑行业使用农民工不予办理招用手续,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费,不按规定支付工资。今年在对全省1万多家用工单位的检查中,就发现有3269家未依法办理用工手续,3762家未签劳动合同,近3000家拖欠农民工工资,981家违反工作时间规定。我省劳动、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为追缴拖欠工资,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500多万元,实施行政罚款200多万元,吊销了29家违法用工单位营业执照。济南市严重拖欠工资的建筑企业,被降低或撤消施工资质。 据了解,出现不规范用工的原因,不光是施工单位单纯追求经济利益,也有的地方领导把规范用工与发展经济、改善投资环境对立起来,使得劳动执法难以到位。同时,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也较缺乏,大多不关心合同签订问题,对社会保险也有抵触情绪,认为降低收入。 因此,劳动监察人员提出,要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权行为,需要从规范用工下手,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改善执法环境,保证有法必依。还要做好劳动法的宣传,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