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安徽原交通厅长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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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8:04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据安徽日报报道,8月19日,安徽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上半年查处的5起重大腐败案件,其中包括安徽省原交通厅厅长王兴尧在内的4名厅局级干部和一名在国有企业任负责人10年的党政干部被查处。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案。上世纪90年代以来,陈历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他利用干部提拔、调动,协助承揽工程等大肆收受钱财。办案人员先后
原宣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增军案。赵自1994年以来索取、收受开发商、个人贿赂和礼金礼品,将自己应支付的费用拿到有关单位报销,违纪金额达190万元。 宿州市原副市长李兴民案。他与妻子弄虚作假,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开发出售,牟利140多万元,其中李兴民夫妇获得80余万元。李兴民还收受贿赂礼金等80多万元。 涡阳县高炉酒厂负责人刘俊卿案。刘1996年后历任涡阳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亳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等职。刘在企业内搞“家庭式腐败”,通过工程发包、购销等,聚敛巨额财产。 原安徽省交通厅厅长王兴尧案。现年54岁的王涉嫌经济上严重违纪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