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空警“十一”期间“上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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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8:10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据可靠消息,“十一”期间,江苏空警将“上天”。而空警主要还是航空公司内部的安全员,其实记者采访发现,去年8月份通过航空公司空警考试之后的东航江苏的空中安全员,目前已经登上飞机值勤,现在就是等着最后的归属管理问题了。空警来自空中安全员和当地民警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国家民航总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务院和民航总局的方案
据东航江苏分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航班上去年考试合格的安全员已经服务在东航的各次航班上,潜移默化中完成了空中安全员向空警角色的转化。按照民航总局有关规定,与过去的空中安全员不同的是,空警具有国家公务员和机组成员的双重身份,而不仅仅是担负服务职能,他们作为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在执行空中安全保卫任务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行使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盘问、检查、临时管束、强行带离、进行当场处罚和使用警械、武器等权利。但记者了解到,现在的空警一说还有点牵强附会,因为他们的管理还属于航空公司本身、薪水还得由航空公司发放……但肯定的是,这些“空警”现在已经身着便衣穿行在机舱中,与乘客紧靠而坐,专门负责民航班机的安全。空警可着便装揣武器 “十一”后上岗后的空中警察将配备警察制服和飞行服。他们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身着制服或便服。当这些空中警察身着便装,坐在普通旅客的座位上,同样接受乘务人员的服务时,航班上旅客很难将他们辨认出来。但无论穿什么服装,在执行任务时,他们都将依法出示工作证件。 由于高空飞行与地面环境存在较大差异,上岗后的空中警察所携带的武器应该是特制的非爆炸性枪弹,也有可能是高精尖武器。由于飞机高空飞行的特殊性,他们会使用经过专门制造有着特殊用途的武器,这些武器同样可以制服罪犯。 作者:刘海琴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