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山东要对税收人员实行“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8:39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新华) 山东将以“问责制”制约税收人员的权力。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山东省国税系统征管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山东省国税局局长戴子钧介绍,税收管理员负责纳税人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税务登记,实地查看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地点、生产范围和财务资料等。作为基层国税征管主力军,过去长期存在税收管理员个人说了算、权力不受制约等弊端。

手机聚焦中国军团战况 用UC免费发450条短信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盛夏靓丽风景线

  山东省国税局规定,重要的日常检查必须由两名以上税收管理员进行,并依法出具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检查要有计划性,既要与稽查部门及时协调,避免重复下户,又要与纳税服务、采集信息、调查核实等工作联合开展,尽量减少对纳税人的检查次数。

  该局还将实行严格的首查责任制,要求首次承担案件检查任务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对案件的查处结果负责,并全面落实案件复审复查制度,由上级稽查部门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案件进行复查,对以权谋私、查出问题不按规定处理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子琦/编制)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窦文涛侃奥运(视频)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高校招生现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新浪连载:70派私人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