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南宁使出清欠“四板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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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9:09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见习记者徐庆成)昨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当日下午5时,南宁市立即召开下半年清欠工程款会议,决定使出“四板斧”,推进下半年清欠工作。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自去年春节以来,南宁市(不含7县)共偿还拖欠工程款23097.08万元,偿还农民工工资11827.883万元。清欠小有成效,但至8月23日,南宁市确认的拖欠
据南宁市有关领导介绍,在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时,还存在以下问题:一些单位认为拖欠工程款是很正常的事,拖欠农民工工资仅仅是包工头和农民工之间的平常事,对清理解决工作敷衍了事;工程结算不及时,造成工程款不到位,从而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的三角债;一些建设单位盲目违法分包、转包,非法挂靠承接工程,造成管理缺位,资金失控,甚至出现包工头携款“蒸发”现象;企业用工不规范,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按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到头来“杨白劳”,“血汗钱”无处可讨等。 为推进清欠工作,南宁市将采取相应措施: 第一、由南宁市建委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劳动局、银行等部门组成专门机构,共同协调,从源头上杜绝新欠款发生。严格审批制度,对违规企业坚决清除出南宁建筑市场。同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实行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第二,加强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规范用工制度,争取明年初启动南宁市建筑劳务交易有形市场,同时建立《南宁市建筑业企业施工人员从业手册》制度,对进入南宁市的建筑从业人员实施全方位的动态管理。 第三、探索建设工程合同签定律师鉴证机制,杜绝阴阳合同和虚假合同。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与南宁市仲裁委员会联手解决拖欠纠纷。 第四、对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制定还款计划,力争两年完成清欠工作。 作者:徐庆成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