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外国人开始办“绿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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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9:11 温州新闻网 | |||||||||
四类外国人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首日共有33人提出申请本报记者 刘龙摄 本报讯23日上午,北京和上海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受理外国人在中国的永久居留权(即:“绿卡”)的申请。这是我国公安部、外交部20日宣布中国实施“绿卡”制度后,第一个受理“绿卡”申请的工作日。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博格先生第一个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了永久居留的申请。上海凯乐医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威廉·凯乐先生办理好一切申请手续后高兴地说:“我很赞赏中国政府的这一决策,这反映了中国政府对我们的信任!”当天共有23名外国人在上海提出了永久居留申请。 在北京,美国农业专家寒春(见上图)等10名外国人也来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了换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申请。北京市公安局将在1个月内为这10名外国人换发永久居留证。据介绍,警方将通过热线电话和网络等方式,为在京的外国人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据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每年临时来上海的外国人达到200多万,长住上海的外国人也有6万多人,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有长期居留上海的强烈愿望。 永久居留资格是一国政府依据本国法律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在本国永久居留而不受居留期限制的一种资格。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见下图)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在中国境内可以单独使用,出入国境时与护照配合使用。 按照今年8月份颁布实施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共有四类外国人可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在华投资人员、在华任职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中国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同时也适当兼顾来华家庭团聚人员的需要。拥有在华永久居留证,即中国的“绿卡”的外国人,可享受出入中国国境不需再办理签证、在华居留期间不必办理居留证的延期手续、居留地的工作、居住情况发生变更时不需办理审批手续等待遇。 目前,已有来自20个国家的156名获得永久居留资格和获准定居的外国人在北京工作、生活。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些外国人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无需再履行审批手续。本报记者 刘龙摄美八旬老太成北京首位“绿卡”申请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