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房屋产权原始材料遭拒 上海老太状告房地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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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9:13 汉网 | |||||||||
上海市民董铭首诉政府信息不公开案日前在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经过近3个小时的法庭审理,法院宣布将择日作出判决。 3个月前,69岁的董铭老太向徐汇区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要求查阅她的房屋产权相关原始材料时遭到拒绝。为此,董铭以政府信息不公开为由,将徐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告上了法庭。
据董铭称,其父在1947年用200两黄金购买了此处房产,但房屋原始资料却只有在徐汇区房地局保存。根据她提供的上海徐汇区档案馆和上海市公安局天平路派出所的相关资料,董铭与其父亲、母亲在1968年7月16日以前居住在岳阳路200弄14号,是该处房屋的承租人。 据悉,在庭审中双方主要针对两个焦点辩论:原告董铭是否享有岳阳路200弄14号房产原始资料查阅权,以及此案是否适用于今年5月1日实施的信息公开规定。 徐汇区房地局局长朱志荣到庭应诉。 原告诉讼代理律师何国平认为,对董铭要求查阅相关材料,徐汇区房地局作出董铭无权查阅的依据是1998年出台的查阅规定,但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违背了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此,徐汇区房地局代理律师贺富强表示,因信息公开规定不具有溯及力。(管晴雨冯亦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