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医院进药岂能如此随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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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9:20 新桂网 | |||||||||
据8月23日《现代快报》报道,江苏宿迁市妇幼保健所从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安徽人张鹏处购进九种免疫疫苗共6000余支,药监部门对这批疫苗进货渠道进行了明查暗访,结论是这批货属违法进货。因此,药监部门认为“这批药品质量无法保证”。 尽管该妇幼保健所的一位领导口口声声说这些疫苗不是假药,可是,在没有实质性的证据面前,即便这位领导“拿人头担保”,恐怕也无济于事。
医药安全是最基本的安全之一,该保健所为了节约成本竟然从正规流通渠道以外进药,显然已经违反有关规定。这就好比把一个人的血液引到体外循环一样,很有可能让一些“病菌”混入,从而增加了“污染”的几率。作为各种疫苗之类的活性生物制剂,本来就十分娇气——它们在超过一定的温度就会失去活性。即便经销商经销的产品不是假药,但是,由于一些不具备经营资格的经销商他们在药品的储藏运输中没有相应的保藏设施和经验,也会使这些“真药”变成了无效的“假药”。 该保健所的领导在谈到从“小路”进药的苦衷时,谈到了单位经费紧张。但是,保健所再“苦”也不该拿孩子们的生命健康来冒险。如果他们忍受着疼痛被注射的却是毫无质量保证的疫苗,那么,这样的“妇幼保健所”岂不成了“妇幼祸害所”? 作者:陆高峰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