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管道气不准随便调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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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9:2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杨升华 通讯员 蓝岚)区域性管道煤气不可任意调价,每两次气价调整的间隔时间,将不得少于3个月。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目前广州区域性管道燃气实行政府定价,气价实行动态管理,除对调价时间有限制外,其煤气销售利润率还不得超过6%。 据介绍,区域性管道燃气是指除广州市油制管道气管网以外,由合法经营主体在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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