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风沙源移民八万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9:30 中国环境报 | |||||||||
为加快京津周围生态环境改善的进程,2004~2010年,河北省将在京津周围主要风沙源张家口、承德两市生态移民8万人,其中张家口市5万人,承德市3万人。 河北是北京、天津抵御风沙的屏障,也是主要的沙源地之一,尤其是张家口、承德两市有坝上、坝下和永定河三大沙区,据1999年的监测数据,河北北部沙化土地面积为2742万亩,是京津周围主要的沙源地。从2000年起,国家在河北等地开展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据了解,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4年来,不仅改善了京津和当地的生态环境,而且带动了工程区内145万贫困人口脱贫,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由工程实施前的1456元增加到1739元,年均增幅达6.1%。河北省在京津风沙源治理过程中大力发展生态特色产业,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开发绿色食品,发展特色经济。大规模的生态建设还打造了坝上草原、塞罕坝等生态旅游点,带动了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 同时,生态移民作为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生态移民对象是生活在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缺乏人类基本生存和发展条件地方的人口。凡人类活动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实行封禁后可迅速恢复生态环境,且搬迁成本低于就地进行生态建设投资的农民可列入生态移民范围。为做好生态移民工作,河北省提出生态移民以就近安置为主,采取小村移入大村、自然村移入主村、山上移到山下、山里移到山外等多种方式进行安置。 河北省规定:移民迁出后需要调整土地的,乡镇内安置的由乡镇政府负责,跨乡镇安置的由县政府负责;移民接收户籍管理部门不得对移民落户收费;移民应与接收地原有居民在宅基地、承包地、用水、用电、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不得增加任何收费项目;生态移民国家补助按每人5000元标准安排,用于移民的生活、生产资料、房屋、基础设施的购置和建设,不得挪用。自主移民的凭原村的房屋拆除证明和迁入地落户证明,领取生态移民国家补助资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扣留或延缓支付,对出现滞留、挤占、挪用、套取移民专项资金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