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钱奖励绿化 每年春、秋两季可申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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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9:47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 为加快无锡市造林绿化进程,调动各方面造林绿化的积极性,近日我市出台了市级造林绿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全市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每侧各5米,县乡道每侧3米进行成片造林的单位和个人,都可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申请补贴资金。
具体实施办法为,在锡澄高速、沪宁高速、马陆公路、东干线两侧国家规定范围内,以及规划范围内进行经济林、苗圃建设,规模在3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补贴600元,市、市(县)区两级各半承担。梁塘河块状绿地、广益块状绿地造林用地每亩每年补贴600元,市、市(县)区两级各半承担。沿江高速、宁杭高速、锡宜高速(陆区—宁杭高速)、新长铁路、太湖生态防护林用地,每亩每年补贴500元,市、市(县)区两级各半承担。锡澄高速、环城绿带(沪宁高速西漳道口起—硕放道口—环太湖公路—马陆公路—锡宜高速西漳道口)两侧国家规定范围内生态景观带工程,市级给予每亩1000元苗木补助资金,其余费用由所在市(县)、区政府承担,并保证工程按标准实施。 每年分春、秋两季申报市级造林绿化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何仁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