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非法施工一人被活埋 包工头称5年未被查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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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0:1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琼海8月23日电(记者 聂元剑 实习生罗慧颖 黄国标摄影报道)今天上午9点多钟,琼海市长坡镇发生一起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民工在一私人建房工地上挖井时,周边的土堆突然崩塌,把他掩埋在3米多深的井里,等人们把他从井里“掏”出来时,他已窒息死亡了。 事故地点位于长坡镇长营开发区一私人建房的工地上,记者赶到现场看到,房屋建
据目击群众介绍,当时一名姓黄的挖井工拿着钢筋、铲子下到3米多深的井底挖土。突然,堆在沟边的泥土崩塌下来,铺天盖地地朝井口填压过来。该民工来不及喊叫当即被泥土掩埋在井底。 长坡镇政府、派出所等负责人接到消息后迅速赶赴现场,他们一边组织人员掏走掩埋井洞的泥土,一边叫来120急救车守候在井边时刻准备抢救。同时,民警迅速疏散工地上的所有民工,并在事故周围拉了警戒线,以防事故再度发生。一场紧张的救人行动展开了。 由于井口十分狭小,只能容下一二个人掏土。因此,掏土救人的时间有点长,人们掏了20多分钟后才掏到被埋民工的身体。一个人到井下把该民工的身体用绳子系着,井上五六个人小心翼翼地往上拉。接着,120医务人员马上在救护车上展开对该民工的人工呼吸抢救。然而一切都晚了,由于该民工在井底窒息的时间太长,人们费尽心机也无法挽回他的生命。 据长坡镇周镇长介绍:死者名叫黄亻于辉,今年47岁,长坡龙湾村人,从事建房挖桩基础工作。目前在长坡镇政府的协调下,盖房业主先期付给了死者家属5000元费用。 非法施工的包工头称:他干了5年没被查过 非法承包施工的黄某,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干了5年,从来没有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资质认证,他是工程施工的“黑户”。 黄某说:“像我这种施工‘黑户’在农村是畅通无阻的,村民不看我的证件,政府也没有人来查。我这样干了5年了。” 据黄某介绍,他挖桩井是5年前在建筑工地向别人学的,以后人家都知道他搞这一行了,附近农村有谁家盖房子要挖桩井就会找他来做。由于农村方面质量技术检查方面管得很松。因此,没有一个人来说他这样做是危险的、不合法的。 记者问他将如何对事故进行善后,他表示自己经济十分困难不知怎么办。 有关部门现场勘察后认定:施工者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事故发生不到2小时,琼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建设局、公安局等部门纷纷派人赶到,与长坡镇政府对事故现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检查人员调查后认定:这是一起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事故。 据长坡镇周镇长介绍,此房屋在打桩基础时,遇到了一些流沙,桩打不进去。因此,房东又另行请了一名没有任何挖桩井技术资格的姓黄的包工头承包挖桩井。当时现场四周堆有许多松散的泥土,对挖井工人构成很大威胁,黄某不顾这些,为节约成本,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事发现场同时挖了2个桩井。 记者在现场听到检查人员问黄某:你难道没想到这样高的土堆会对井下作业的人构成危险吗?黄某回答:我当时认为事情不会有那么巧吧,我干这行已有5年了,我认为不会有事情的,我当时太过自信了。 检查人员还查出:包工头黄某,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技术资质许可证,他也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根本不知道国家对这行业安全操作的相关规范。 琼海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覃局长对记者说:“从调查的结果看,这名挖桩井的施工者既没有采取安全生产措施,又无合法的施工技术等级资质,这完全是一起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建房的业主聘请这样不合法的施工队伍施工,发生了事故难逃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