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当庭为被告人求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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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0:27 每日新报 | |||||||||
在校生酒后打伤人张北周莉颖邢泉西研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邢泉西研】一名在校职专生在饭馆与同学饮酒时与他人发生争执,后误认为被害人打电话纠集人手,遂“先发制人”伙同一起就餐的两位同学将被害人打伤。昨天上午,三名年龄分别为20岁和19岁的被告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在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出人意料的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当庭向法官为三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三名年少的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严某、何某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的庭审中,今年42岁的被害人向法庭为三名被告人求情,希望法官对三名被告人从轻处罚,他说,三名被告人刚刚步入社会,他作为长辈,不希望让他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受这个污点的影响。被害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原告到庭要求三被告人给予3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合议庭宣布择期对此案的刑事及民事部分一并做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