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弱者的非正义获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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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0:40 东南快报 | |||||||||
只今年,继北航、兰州铁三中、西安科大、西安音乐学院等处招生丑闻被曝光以后,8月23日,《中国青年报》再曝西安财经学院招生丑闻:一名考生的高考成绩超过了该学院的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但由于填报的是第二志愿,家长被索取了3万元人民币后才拿到录取通知书。 在有关以上各起事件的报道中,笔者发现一个不容忽视的共有现象:虽然交了巨额费
于是,这些隐情又暴露出另外一个问题:那些被交钱者“顶跑”了的考生,是更为有苦无处诉的一群。比如广西那位爆出北航事件的“李先生”,他的孩子竟然被降了6分录取。那么,这6分之差中还有没有考生比他的孩子更应该被录取? 人总是自私的,在有机会通过灰色手段为孩子谋取到较好机会的情况下,我们无法苛求家长的道德。何况,确实还有很多家长是被欺诈蒙弊、被胁迫才交出不明不白“冤枉钱”的——就如曝光出西安财经学院招生丑闻的那位家长一样。笔者认为,处理高校招生丑闻的第一出发点应是,及时地把公平还给那些不知不觉间已经被伤害到利益的考生。 在高校和考生的灰色交易之间,考生及其家长一方是弱者。但是,对弱者参与并最终获利的“非正义”“非公平”事件,不仅需要给予足够的警惕,也同样需要彻底的纠正。要打破高校招生的潜规则,应该让所有的腐败既得利益者付出代价,即便其已经“生米做成熟饭”,也要勇于将其“饭碗”打破。唯其如此,才能在人们心目中树立起道德和法律的双重防火墙,最终消融高校招生腐败的冰山,还社会以公平。(来源:河北郭之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