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评选民营企业“关爱”大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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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1:27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新实习生黄娜王董平)为了引导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员工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在民营企业倡导关爱文化,促进民营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市工商联、市总工会日前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一批“全市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全市热爱企业优秀员工”。据了解,我市工商联会员企业参评条件为:所在企业劳动保护措施健全有效,近3年内无重大工伤事故;无使用童工、歧视女工、侵害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现象;有规范的工会组织,劳动关系稳定协调,按时足额拨交工会经费,能够正常地开展维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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