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幅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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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2:01 南京日报 | |||||||||
【今日商报报道】 (通讯员 朱文齐 记者林子)南京市自7月1日实行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来,全市4.2万名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经过审核档案、系统程序检测等步骤完成“套改”工作,有37131人享受了新标准带来的保障实惠。 为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南京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这是南京市自1986年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首次对失
据南京市失业保险中心提供的情况,截至7月31日,全市4.2万名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经过审核档案、系统程序检测等步骤完成“套改”工作,同时“套改”的还有失业人员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补助金,确保了失业人员一经申领审核同意就能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 此次南京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大龄失业人员是最主要的受惠对象。张先生在南京某单位工作了23年,单位一直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今年7月份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经审核符合享受新的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月领取失业保险金、门诊医疗费387元,住院医疗补助金限额由调整前的24768元升至32448元。如果张先生在7月份以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只能按月享受失业保险金、门诊医疗费284元。 据统计,2004年7月,因调标因素月人均增加65.45元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调整增加支出243.02万元,但因领取人数的下降,减少支出52.23万元,在总体上抵减了这一增幅。7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37131人,均根据不同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同时兼顾年龄因素,套入了相应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档次。其中,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以上的近半数,为此套入第三档的人员占总人数的48.46%;因领取期限较长进入降标行列的有15344人,占总数的41.32%;770名大龄失业人员得到照顾,统一按本人本次核定的第一个月发放标准发放,占领取人数的2.07%,新标准的“三挂钩一照顾”的原则得以充分体现。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