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和自然因素影响 江苏湖泊面积锐减水质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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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2:48 新华网 |
新华网南京8月24日电(记者孙彬)由于非法圈圩、过度开发、淤积严重等人为和自然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湖泊大省江苏的湖泊面积迅速减少,水质恶化。近日通过审议的《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将成为该省湖泊的“保护神”。 据江苏省水利厅厅长吕振霖介绍,江苏省湖泊、河流的水面面积为1.6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6%左右。据统计,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共有119个,5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12个,其中洪泽湖、太湖分别为中国的第三、第四大淡水湖泊。 由于非法圈圩,导致江苏的湖泊水域不断缩小,湿地不断消失。里下河腹部地区的湖泊湖荡面积,上世纪六十年代末为992平方公里,到1991年剩下216平方公里,而到1997年仅剩58.5平方公里,减少滞涝库容11亿立方米,导致水环境恶化,水旱灾害加重。同时,由于缺乏科学规划,一些地方盲目开发湖泊资源,导致严重污染和行洪障碍,其结果不仅水环境恶化,而且也影响湖泊调蓄洪水的功能。全省湖泊局部区域水质污染严重,太湖水体80%富营养化。 此外,由于上游水土流失和周边污染物的大量排放,造成湖底普遍淤积,部分区域淤高达1米以上,使江苏湖泊有效调蓄水资源的库容不断减少。洪泽湖原来的有效调蓄库容为35.5亿立方米,现在经测量只有25.9亿立方米,相差9.6亿立方米。 吕振霖说,湖泊面积迅速减少引起了江苏省的高度重视。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对利用湖泊从事水产养殖、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环保等进行了规定,将有利于湖泊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