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赤峰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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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4:39 新华网 | |||||||||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于8月22日至23日在赤峰市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全区社会治安工作面临的形势,着重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综治委副主任陈光林,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副主任
胡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光林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要认真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扎扎实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局面;积极探索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全力构筑祖国北疆国家安全稳定屏障。 在城镇,坚持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安全小区向安全社区建设延伸。 胡忠就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问题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法、综治工作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二是求真务实,狠抓落实, 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 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党委、政府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抓好政法综治队伍建设。 会议表彰奖励了2003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盟市、优秀成员单位和获得“长安杯” 称号的地区、单位,以及创安联系点工作先进单位。(记者屈广臣 关斯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