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电视短片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将受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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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8:1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8月24日消息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管理机关严肃查处利用电视短片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透露,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监测发现,一些电视台尤其是部分卫视台,利用电视短片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问题突出。其主要表现是:在医疗广告中虚构故事情节,使用患者、医生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宣传治疗各种疑难杂症,夸大疗效等。这种以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辖区内电视台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继续以电视短片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要在责令停止发布的同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来源:法制日报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