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发现清代买官凭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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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0: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 该执照为棉皮纸,石印,长55cm,宽46cm,周边印有太阳、云饰等图案。执照内容为“户部为遵旨事据俊秀王X安徽安庆府怀宁县人,年叁拾陆岁,身中面白无须,今遵例报捐监生,京钱叁佰贰拾伍吊,所捐银两于咸丰玖年陆月贰拾捌日,由户部捐铜局收讫,相应给执照,以杜假冒。”并加盖了“户部”朱印(如图)。 据记载,中国长期封建社会的选官制度除科举制外,还有“赀纳”,“赀”为“赀选”是凭借钱财选入为官,“纳”为“捐纳”是用钱财换取官职。汉代即有“百姓纳粟千石、爵一级”,此后各朝时而有之,用资财捐出身则是明、清两朝一大特点。《清史稿选举志》记载:“康熙十三年至十六年,收银二百余万两,知县捐至五百余人。” 这张捐纳监生的“户部执照”的发现,对研究清代选官、科举制度及地方文化教育提供了极为有力的佐证,是一件珍贵的实物资料。(江用虎)(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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