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娃娃向“劣奶”索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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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2:07 时代商报 | |||||||||
东北首例“大头娃”赔偿案昨上公堂———1岁娃娃向“劣奶”索赔10万 “你售的劣质奶粉差点要了我孩子的命,我一定要你赔偿。” “看了孩子得病时的照片,对孩子的受害深表同情,但直接原因是否就是我们售出的劣质奶粉所致要等待法庭的判决。”
昨日上午,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东北地区首例“大头娃娃”事件走上法庭。此案的原告是16个月大的小巧巧,被告杨某是沈阳市大东区东行食品市场业主。事发:巧巧吃的是不合格奶粉 今年4月中旬,正当安徽阜阳的劣质奶粉事件震惊全国之时,来自辽宁省朝阳喀左地区的王艳春夫妻发现,自己的孩子有很多症状和安徽的“大头娃”有相似之处。 本报率先报道后,在沈阳市工商局的帮助下,巧巧吃剩下的奶粉被拿到了权威部门进行化验。结果,这种注册商标为“聪儿壮”的“牛初乳”婴儿配方奶粉的蛋白质含量远远低于国家的规定标准。夫妻俩决心要为孩子讨个公道。调解:消协建议走诉讼渠道 6月初,大东区消协经过几次调解,销售商只同意赔偿1000元。 调解时,小巧巧的父母依据孩子的治疗、家长的误工以及以后的恢复和精神损失等等,索赔244255元。 杨某承认小巧巧吃的奶粉是她售出的,也承认奶粉是劣质奶粉,但觉得对方索赔的数额无法接受,只能赔1000元。消协调解无果,调解员只好“建议消费者走诉讼渠道”。于是,小巧巧的父母到大东区法院将销售商杨某告上法庭,索赔106382元。争议:劣质奶粉是不是罪魁 昨日庭上的气氛很是平和,无论是陈述还是辩论,没有法庭上惯有的唇枪舌剑,更没有吵闹的揭短和相互攻击。 小巧巧的父亲和巧巧的代理律师一件件地举证,被告也在平和中一件件地表示认可,但有一点被告提出异议,他们认为,小巧巧的病就是吃了他们的劣质奶粉造成的直接后果这一点上有些证据不充分,但也同意法官们的最后裁决,至于赔偿的数额问题,要等小巧巧患病的直接病因认定后再去辩论。欣慰:巧巧恢复得还不错 停用这种劣质奶粉后,小巧巧恢复得还不错,只是身上个别部位的皮肤还能看出当时“大头娃”时的痕迹。巧巧的父母讲,现在孩子还小,看不出这奶粉会带来多大的后遗症。小巧巧的代理律师讲,现在只是民事纠纷,原告还保留着指控被告“销售劣质商品罪”的权利。相信法律会给他们一个公正的判决。主任记者 孙学友 6月24日,江苏省海安县首例“大头娃娃”通过调解从销售劣质奶粉的经销商处获赔11000元。 7月15日,巩义首例“大头娃”状告超市索赔案一审有果。经河南省巩义人民法院调解,被告巩义市夹津口镇三乐综合批发部一次性赔偿姜某经济损失1.75万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7月22日上午,江苏省沛县法院开庭审理了全国首例“大头娃娃”向劣质奶粉的经销商索赔案。 7月27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判决销售劣质奶粉的黄某赔偿受害人汪某人民币12986.86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