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隐瞒罪行努力改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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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2:17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表现好获减刑 旧案事发面临重判 本报讯(记者王阳)因表现良好,萧寒的无期徒刑被减至18年。昨天,他却因隐瞒另一项诈骗事实被重新提起诉讼,检察官曾晖称,这一愚蠢的行为令他过去的8年监狱“白蹲”
1994年4月,萧寒采用伪造信用证的方式诈骗了北京交通银行50万美金;同年8月,他又骗取了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的300万元。两年后,“交通银行案”东窗事发,萧寒被判无期徒刑。 然而,2003年,警方依据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的举报,发现萧寒一直没有交代“基金会案”,遂将其带回调查。昨天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萧寒称“(案子)都过去10年了,以为大家都忘了”。但检察官告诉记者,萧寒前后两罪的最高刑期都为无期徒刑,如果他当时交待了,最多也就是无期徒刑。而现在发现了漏罪,法院将前后2罪的刑罚相加,肯定会比原来判得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