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要孩子签"不继承协议"让孩子培养自食其力精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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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3:2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据《重庆经济报》报道,为让孩子们不丢掉自己当年那种艰苦朴素、自食其力的精神,拥有千万资产的富翁冉敬芳要求她的5个孩子在“不继承协议书”上签下了各自的名字。此事在冉的家乡重庆合川云门镇传得沸沸扬扬。 38岁的冉敬芳出生在合川云门镇一个极其贫困的农村家庭,10岁那年与父亲一道在要饭过程中被火车碾断右脚,从此成了残疾人。为谋生计,1984年结婚后的她开始在县城等地
眼看着5个孩子一天天长大成人,为培养他们自食其力的精神,8月18日,冉敬芳与丈夫商议“与孩子们签订‘不继承协议’,免得他们产生其他奢望”,当即得到丈夫赞同。但为稳妥起见,她还召集5个孩子就此问题进行了几次家庭会议,并反复磋商达成。其内容是:“5个子女,如果谁愿意读书以及深造,父母必须全力支持;如果谁自动放弃读书,就必须投入社会就业,未满16周岁的必须在家参加劳动,家长不做任何经济上的援助……父母的财产以及遗产只能由父母支配,任何子女没有权利过问以及干涉。” 春节时,冉敬芳要求5个孩子独自去挣压岁钱,在母亲的提示下,孩子们就在自家餐饮娱乐城楼下,摆摊擦起了皮鞋。今年暑假,冉还将5个孩子全部安排在了自己的养殖场里打工,工资跟普通工人一样,并且每天按时考勤,迟到、早退或者工作失误照样扣钱。仅有小学文化的冉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就是要培养子女自食其力的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