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富翁与5子女签下“不继承协议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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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3:4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重庆经济报报道,为让孩子们自食其力,拥有千万资产的女富翁日前要求5个孩子在“不继承协议书”上签下了名字。此事在重庆合川云门镇传得沸沸扬扬。 38岁的冉敬芳出生在合川云门镇一个极其贫困的农村家庭。10岁那年与父亲一道在要
18日,冉敬芳与5个孩子签订了一份“不继承协议书”。其内容是:“五个子女,如果谁自动放弃读书,就必须投入社会就业,未满16周岁的必须在家参加劳动,家长不做任何经济上的援助……父母的财产以及遗产只能由父母支配,任何子女没有权利过问以及干涉”。 对于这份“吝啬”协议,大女儿张美(化名)告诉记者,开始还有抵触情绪,后来,才逐渐明白了母亲的良苦用心。 春节时,冉敬芳曾要求5个孩子独自去挣压岁钱,孩子们就在自家餐饮娱乐城楼下,摆摊擦皮鞋。最后,他们每人分了20多元。对于母亲的严格要求,张美与她的弟妹们均表示“自己长大后不会依靠母亲,将自食其力”。 今年暑假,冉还将5个孩子全部安排在了自己的养殖场里打工,工资跟普通工人一样,并且每天按时考勤,迟到、早退或者工作失误照样扣钱。仅有小学文化的冉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做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靠自己的努力达到的。现在好多学生光讲吃讲穿,还要名牌,好逸恶劳,一点都看不惯。签订这样的家庭协议,我就是要培养子女自食其力的能力。我一只脚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他们手脚完好,为什么不能比我干得更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