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机动车全赔"规定 司机乘客生命权被漠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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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4:39 东方网 | ||||||||||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旧法最大的区别,就是贯彻了“保护弱者”的以人为本的原则,这无疑是一种进步。尊重行人的路权,眼下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者的确做得很差,一些权势者横行霸道更令人发指,亟待加强执法予以规范。但是北京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无条件,不分责任,在机动车拥有路权的前提下,也由机动车全赔的规定,就明显有失公允,矫枉过正了。
相声嘲讽“撞了白撞” “行人违章,机动车全赔”的谬误,除了对守法者可能出现的严重不公正,还会加剧行人违章遇险的几率。辽宁省两年前出台机动车在完全守法的前提下,撞上违章行人不必承担责任的地方法规,被人偏颇地概括为“撞了白撞”,一时成为众矢之的。 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在侯宝林大师的相声“醉酒”里“撞了白撞”就被提及:酒鬼撒泼躺在马路中间,路人说,自行车来了,酒鬼说,让他压过去;大卡车来了,酒鬼说,从我身上压过去;救火车来了,酒鬼噌地跳起来。为什么?酒鬼说:“救火车撞了白撞啊。”不要挑战救火车的路权,这是半个世纪前中国人的社会共识。现代化的今天,电视上竟出现两个老太太在北京二环路上悠然遛狗的惊险镜头。 生命权遭无端漠视 当“一边倒”地顾及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权”时,机动车驾驶者和乘车人的“生命权”却被无端地漠视。机动车在快速路为躲避违章穿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而紧急制动,可能甚至必然会造成操纵失控,或后车连续追尾等恶性交通事故。 机械地把机动车和行人划分为强者和弱者,从根本上说是对中国老百姓拥有轿车权利的一种漠视。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遵纪守法,才有社会安定、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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