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楚 “一费制”外还可收哪些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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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4:5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学校在实施“一费制”后,还可以按政策收取服务性收费、教辅资料费、初中升学考试费、借读费和住宿费,除此之外其他一切收费均属“乱收费”。 服务性收费
四川省确定如下5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初三和高三补习费、蒸饭费、初中自行车寄存费、体检和防龋齿费、城市小学托管费。允许各地根据当地特点在省定项目外增加1到2个项目,但需报省物价、教育部门批准。收费标准由市(州)政府根据当地成本确定。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学生自愿原则,涉及防疫费用应由学生个人承担部分由防疫部门直接向学生收取。 教辅资料费 从今年秋季起,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实行“限目录、限册数、限金额”的三限政策。学校必须严格在审定用书目录范围内选订,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自编教辅材料以及向学校强行发行或搭售教辅材料。每学期每个学生每科只能在审定用书目录中选择一种教辅材料。每学期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费用,小学生不超过35元,初中生不超过75元。每学期末按实结算。 初中升学考试费 包括体育考试费、实验考试费、升学考试费。这3项收费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性质。 借读费 按现行规定按年收取。城市学生收取借读费后免收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农民子女免收借读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当地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学校就读,其收费标准要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一律不收取借读费。 住宿费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县(市、区)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核定。记者胡健李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