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包案老总庭上辩解:我是配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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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6:56 天府早报 | |||||||||
去年“7·27”车祸顶包案主角何向阳出庭受审,辩称没有主动策划“顶包”一事 前(23)日,曾轰动一时的去年“7·27”车祸顶包案在武侯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何向阳(化名何鸿霖)始终称其没有主动策划“顶包”,“在整个过程中,只是‘嗯’了一声。”对于交通肇事逃逸,他称当时是“酒后驾车,并不知情”。
肇事逃逸酒后驾车不知情? 前日上午11时15分许,何向阳身着看守所的黄马甲被法警押上法庭。 “被告人,你的真名叫啥子?”审判长开始发问后,何向阳说出了“何鸿霖”3个字。“还有没有别的名字?”“何向阳。”“何向阳是真名,何鸿霖是化名,对吗?”此时,何向阳低头抿了下嘴,语调很低:“对的。” “我没有逃逸,当时根本不知道撞到了人。”他说,去年7月27日清晨,他是酒后驾车,行至事发地点时“只感觉车子晃了一下,当时脑壳昏,没意识到是发生了车祸。” 妨碍作证他没同意“顶包戏”? 何向阳称,车祸发生后,一直是“王晓玲一手在策划顶包。”王晓玲向他说起顶包的意图时,他只是在电话中“嗯”了一声,“我自始至终没有主动参与。” 公诉人随后出示了去年12月30日武侯法院对“顶包案”成员王晓玲、王学文、杜帮强3人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表明,何在“顶包”过程中起了主动、积极的作用。 根据公诉人出示的酉阳县公安局相关证明,何向阳于1999年9月后脱离监管至今,“建议法院对其脱管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公诉人表示,何是以罪犯身份再次犯罪,必须将未执行完的刑期合并执行。法院将择日宣判。 案情闪回 副总扮交警排练顶包戏 2003年7月27日清晨6时许,二环路南四段高升桥东路口。身为四川幽魅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何鸿霖(真名何向阳)酒后驾车,当场撞死68岁的三轮车夫骆新民后,驾车飞速离去。 事发后,何与王学文(幽魅公司总经理)找到杜帮强顶包。为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何鸿霖、王晓玲、王学文分别扮演交警一分局的值日警官、事故民警、负责该案的谢警官,杜帮强作为“当事人”,把第二天到交警队的情况进行预演。 武检监早报记者陈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