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警方处理不能接受 沈阳妇女警局自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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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7:13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昨天中午12点左右,家住沈河区天后宫附近的王熙(化名)由于对警方处理的一起案件不能接受,竟然在派出所的楼中自焚,到记者截稿时为止,患者仍然处于危险之中。 沈阳军区总医院烧伤科冯医生说,王熙的烧伤面积达到60%,属于三级烧伤,这是烧伤最重的一个级别。
泉园派出所的民警告诉记者,王熙于2004年5月12日中午12时,在泉园小区一麻将社内与业主汤某因欠款问题发生口角并撕打,泉园派出所于6月3日对案件当事人汤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王熙认为,派出所应让汤某赔偿医疗费用。8月24日上午,王熙来到泉园派出所,再次提出医疗费赔偿的问题,办案民警再次向其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王熙对此仍表示不理解,并与民警发生争吵。11点20分,气愤之下的王熙离开派出所,约一小时后,王熙取来一瓶汽油,在派出所的大厅里将汽油撒满全身,之后,又往自己的口中狠灌了几口,最后用手中打火机将身上洒有汽油的衣服点燃。见此情景,民警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把火扑灭,并马上拨打“120”,将王熙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