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一费制)今秋入学初中小学试行“一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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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7:3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29个扶贫县(市)执行原标准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文蔚 实习生吴婷周中华张敏: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今秋入学开始,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办初中和小学)全面试行“一费制”收费标准。但29个国家和省级武汉扶贫开发重点县(市)的农村小学和初中,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民办中小学按有关民办教育收费的规定执行。
“一费制”试行范围 政府举办的普通小学(含村小)和普通初中(含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教班);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举办的非民办机制普通小学和初中。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按政府指定的区域和学校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一费制”收费项目 “一费制”包括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指国家课程教材费和地方课程教材费)和作业本费(指学生抄本、课堂作业本和寒暑假作业本费)。 杂费中的信息技术教育费为有条件收费,具体条件为:经省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列入试点县(市)的公办初中、小学,或经县以上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学生人数与计算机台数之比小学达到20:1,初中达到15:1,且有专业的计算机教室和计算机教学计划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 对不符合条件的学校,按照大中城市、县城初中40元,小学25元,农村初中25元,小学15元标准,在“一费制”试行标准中核减信息技术教育费后收取。对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学生,在缴费时免交课本费。 “一费制”收费标准 “一费制”收费试行标准分大中城市、县城和农村等三个不同类型。初中、小学每生每学期标准如下: 初中:大中城市340元、县城330元、农村290元。 小学:大中城市1-2年级180元、3-6年级200元,县城1-2年级170元、3-6年级195元,农村1-2年级145元、3-6年级170元。 “一费制”四大变化 与去年秋季未实行“一费制”时的收费作比较,“一费制”变化有四: 其一,去年收费标准分大中城市、县城、农村平原丘陵地区和山区四个不同类型,今年则将农村平原丘陵地区和山区并为一种类型收费。 其二,过去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没有全省的统一规定,今年有了明确限定标准。 其三,将计算机上机费改称为信息技术教育费,并入杂费中,同时又单独注明了信息技术教育费的标准。 其四,部分项目收费标准略有上调,杂费:大中城市初中、小学分别上调了10元、20元;县城上调了10元;原来的农村平原丘陵地区初中、小学分别上调了10元、20元;原来的山区并入农村这一类型后,则上调了30元。信息技术教育费:在县城和大中城市不变;农村初中上调了10元;农村小学过去不收信息技术教育费,现每生每学期收15元,但不符合规定的信息技术教育费条件的学校可免收该费用。 “一费制”不涉及29个扶贫县(市) 29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市)的农村小学和初中继续执行原收费政策,其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9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5元,其中包括杂费、教材费(黑白版)和抄本费。 根据国家有关精神,这29个县(市)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可以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对部分确需住宿和搭伙的学生,可收取住宿费、搭伙费。 这29个县(市)为:恩施市、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巴东县、利川市、建始县、鹤峰县、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秭归县、长阳县、孝昌县、大悟县、麻城市、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阳新县、神农架林区、五峰县、团风县、通山县、保康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