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受害者为何赶走执法人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8:17 新桂网 | |||||||||
据8月2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上海黄浦区劳动监察协管队员日前在一家私营企业调查时惊讶地发现:推诿阻拦调查的不是企业老板,而是利益受损的员工。 明知权益受损却要忍气吞声,维权对象却要赶走维权者,表面上的奇怪,其实隐藏着更大的悲哀。正如在沪南一家服务中心当清洁工的外来妹说的:“雇主给的工资不到最低保障线,但再少也比在家里种地好,如今找活干不容易,保住饭碗要紧!”两害相权取其轻,
“饭碗”在人多工作少的现在,显然是一种稀缺资源,而且,这种局面在一段时间内还将延续。那么,是否意味着我们对雇主的侵权行为就无能为力了呢?显然不是。 笔者以为,有关部门的维权之所以无力,关键在于没有把握住维权的关键点,缺乏维权的延续性,以及相关法律的不够健全。饭碗之所以在老板的手里威力无穷,往往在于一些私企老板以“试用”为借口不签合同、频频换人,或随口说句“你不听话”就把员工打发了事。劳动合同在这里至为关键,改变劳动合同的强制签订应该是维权的关键点之一。再者,对维权之后雇主对工人的一些报复行为,劳动部门应该保持连续的关注,相关法律也有必要对这种行为加大处罚的力度,形成对雇主足够的威慑。 维权对象赶走维权者,是维权对象的无奈选择,更是法律和正义的莫大悲哀。在为劳动者维权的道路上,我们任重而道远。(舒圣祥) 作者:舒圣祥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