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专利资助申请区县也能受理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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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8:21 每日新报 | |||||||||
王科军 新报讯【记者王科军】记者昨日获悉,市知识产权局对本市今年的发明专利资助办法进行了改变,区县的知识产权局第一次承担起专利资助的受理和发放。今年的资助标准为:国内发明专利的资助260-1500元/件,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150-600元 /件。首批发明专利资助受理时间为 8月 30至 31日。
本市新出台的《2004年天津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规定,专利示范企业试点单位、列入市重点企业专利培育计划的单位和申请国外专利的单位专利申请资助由市知识产权局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专利申请资助将改在所在区县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人可到各县区所在地专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