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提煤炭经营准入门槛 注册资金要200万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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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8:42 胶东在线 | |||||||||
大众日报济南8月24日讯(记者 张思凯 通讯员 任衷平 报道) 从现在开始,在我省境内从事煤炭经营批发的企业,注册资金要达到200万元及以上,储煤场地要达到5000平方米及以上;从事煤炭经营零售的企业,注册资金要达到50万元及以上,储煤场地要达到1500平方米及以上。这是记者从省煤炭工业局得到的消息。 省煤炭局经济运行处负责人表示,此次提高煤炭经营企业的准入门槛,是为进一步整
现行的煤炭企业经营标准是2000年发布的,当时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就可以从事煤炭批发,30万元就可从事煤炭零售。而现在的煤炭价格较当初翻番还多,原注册资金已不能适应煤炭经营两万吨以上量的需求。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