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种气象灾害天气预警信号发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9:13 北京日报 | |||||||||
本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布标准 本报讯(记者张军)昨天,国家气象局公布了11种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市气象台台长郭虎说,北京将沿用国家统一的天气预警信号,但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发布标准,有可能邀请教育、建筑等社会人士召开论证会,让天气预警发挥作用。
国家气象局昨天公布的预警天气,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等十一类。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Ⅳ,Ⅲ,Ⅱ,Ⅰ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记者注意到,国家气象局还制定了预警天气的含义和防御指南。如高温预警分为橙色和红色两种,其中最严重的红色含义为: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40℃以上。防御指南包括注意防暑降温,白天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停止户外露天作业等。 市气象台台长郭虎说,北京具体的发布指标还需要进一步量化,拿前一段京城出现的桑拿天来说,温度不高但依然闷热难受,这种天气要不要停止户外作业呢?这值得商榷。另外,不同社会人群对天气标准要求也不相同,如交警大部分时间工作在柏油马路上,地面温度要比气温高得多,应该为这些人群做更细化的服务。因此制定北京地方标准,牵扯到社会方方面面,还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更好为大众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