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户外促销活动是禁是放?审批程序未明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9:22 金羊网-新快报 | |||||||||
有关部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审批程序尚未明确 商场不准户外促销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 实习生 李贤芬)商场户外促销活动最终是禁是放?广州市公安局与广州市城管办对此所持意见不一。昨日,广州市城管办有关负责人透露,有关部门将尽快明确有关审批程序及标准,而在该程序出台前将一律不审批新的促销活动。
针对市人大代表谢仕平指出商场举办推广活动不能“一刀切”,应出台相关的办法加强管理的建议,广州市公安局近日在答复中表示,商场在其广场范围内举办的商业活动,只要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报批手续,做好安全及其他保护、维护措施,广州市城管支队是不会干预的。对于没有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充气球、充气拱门、横幅广告及占道等违章行为,将依法进行制止与取缔。 对此,广州市城管办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严格意义上说,不少商场门前广场仍应属于群众广场,而非商业广场,因此在这些广场上只能举行群众性的公益活动,而不应举行商业味浓重的促销活动。假如要举行促销活动,就存在改变规划用地的成分,应该向规划部门及市政部门申请。 该位负责人最后告诉记者,过去对商场促销活动的审批,一直没有明确的程序规定。目前有关部门正就此召开协调会议。在明确有关审批程序和标准之前,各部门都不应以各种名义审批新的促销活动。(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