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探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介费如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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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9:3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报载,浙江宁波市社情民意调查办公室、城调队关于职业中介和外来务工者的调查显示:职介无证情况严重,非正规职介的比例高达77%,72%的外来务工者遭遇过职介欺骗行为。调查者在宁波市职介经营户相对集中的鄞奉路75号职介市场,调查了当日营业的35家职业中介机构,只有1家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三证(职业介绍核准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上墙。
其实,外来务工者遭遇职介欺骗并非宁波独有,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可以说,只要有外来务工者的地方,就会存在这种现象。尽管有关部门时不时地集中整治非法职介,但非法职介往往打“游击战”,在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中,检查人员不可能天天蹲守在职介市场,不管怎样检查和打击,总会有遗漏,非法职介总会有或大或小的生存空间。 在我国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外来务工者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如果遭遇职介欺骗,一般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为一方面人生地不熟,另一方面也耗不起时间和精力,再加上被骗的职介费金额不大,大多是十元几十元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既然一味地打击非法职介不仅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而且不能完全杜绝职介欺骗事件发生,那么,我们就应该反思这种欺骗产生的根源,进而采取有效措施根除它。职介欺骗,其实质就是通过虚假信息骗取职介费,非法获利。我们应该认识到,职介是一项“双向”的“牵线搭桥”的工作,这一头是为企业介绍员工,那一头是为求职者介绍工作。我国目前的职介收费情况是,为人们介绍工作收费,而用人单位不必支付费用。这实际上是给了职介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便利,为其欺骗求职者提供了空间。 因此,要有效打击职介欺骗事件,笔者建议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做法,改为求职者找工作不收费,而由用人单位支付职介机构“介绍员工”的费用。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其一,降低了求职者的求职成本;其二,对求职者不收费,虚假职介信息便没有了存在的土壤,求职者更容易找到工作;其三,即便用人单位遭遇非法职介,相对求职者个体来说,它更能承担起受骗风险,同时促使它选择合法的、信誉度好的职介机构合作,非法职介机构将没有生存空间。 可见,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介费,可谓一举多得。更何况,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付出一定的招聘成本也在情理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