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学生争执连砍37刀 宝鸡女保管员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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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10:18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西安 8月 24日电曾在宝鸡引起轰动的“ 4·12”持刀故意杀人案近日宣判。故意残杀一名12岁学生的被告人陈俊华被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现年 55岁的陈俊华案发前作为临时工,在宝鸡铁路一中看管自行车。今年4月12日下午,该校12岁的初一学生李某未给存放在车棚的自行车上锁,陈俊华便将自行车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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